在地级市层面主要分为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和普通大中城市,总计对101个城市进行分别评估和对比。同样按照引领型、优质型、特色型、发展型和追赶型五个梯度进行类型分析,结果显示,地级市层面属于引领型数字政府的城市有:深圳、杭州、广州、宁波、青岛、厦门、贵阳、苏州、福州、武汉10个城市,其中副省级城市有8个,省会城市有5个,其他大中城市未有入选。副省级城市中引领型数字政府占比最多,为53.3%;省会城市优质型最多,占比33.3%;普通城市更多为追赶型。占比44.1%。不同类型城市的数字政府发展程度呈现差序化、非均衡状态。副省级城市平均得分为67.5分,高于省会城市9分,省会城市则高于普通城市7.9分。整体而言,我国数字政府发展正处于上升期,所评估城市的数字政府发展指数平均为53.8分,距离数字技术更好地赋能政府治理尚有较大进步空间。
数字政府发展的综合条件与要素
在进行省级和城市排名、发展梯度分析之后,孟天广副院长进行了省市不同层级在一级指标上的评估结果阐释,并对一级指标与人均GDP、地方财政能力、互联网基础设施,以及各指标间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可视化展示与分析。研究发现,无论在省级还是地级市层面,组织机构及治理效果得分都与人均GDP有正向相关关系,制度体系得分与互联网渗透率,即互联网宽带接入户数呈现正相关关系,治理能力得分与地方财政收入有正相关关系。最后,数字政府发展指数四个一级指标之间整体上也具有正向相关关系,四个维度得分均指向同一方向,表明数字政府发展的四个一级指标是高度关联的。地方进行数字政府建设,需要在四个维度上综合发展、同步推进,既重视组织机构或制度体系建设,也重视治理能力的提升,以及公众或企业的使用效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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