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何美国互联网称霸全球?
80年代末至90年代末,美国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行业发展直接带动美国经济结构转型,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由1990年的1.9%升至1999年的4.8%;失业率由1990年12月的6.3%下降至1999年12月的4%。1997年,信息技术产业对美国经济贡献率达27%,同期建筑业与汽车工业贡献率仅14%和4%。与此同时,90年代诞生众多互联网公司,其中,微软公司1997年市值约为通用、福特、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公司市值的总和, 1999年12月30日以6616亿美元跃居全球股市第一。
美国是互联网的发明者和先行者,然而与其他发达国家对比互联网普及率,无论是电脑连接还是移动连接,美国的优势并不明显。从90年代进入21世纪,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效仿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加强信息化和互联网建设,例如德国1999年制定的“21世纪信息社会的创新与工作机遇”、2009年颁布的“宽带战略”等,日本2000年制定的“IT基本法”、提出“e-Japan”战略、2004年提出“u-Japan”构想等。在德国、日本等国家出台政策大力扶持的背景下,美国如何保持其全球互联网霸主地位?
1.1 宏观经济稳定增长保障研发与人才基础
宏观经济稳定、持续的增长是美国发展互联网和信息化的根本前提。20世纪80年代,里根政府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沃尔克成功控制通货膨胀,美国逐渐走出石油危机、国内经济滞胀等带来的负面影响。1983年美国经济复苏,GDP增速达4.6%。美国人均GDP从1960年3007.1美元提升至1995年18690.9美元。其中1960年到1995年期间,美国居民个人消费支出中用于服务支出比例从40.9%提升至57.4%,为90年代新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美苏冷战结束后,美国政府开始削减军用开支、加大民用投资。1993年克林顿总统在《技术为美国经济增长服务-加强经济实力的新方针》一文提到,联邦政府将国防军用研发与民用研发比例从早前的6:4变为5:5。成立专项基金,用于基础科研和技术转化,例如美国国家科学基金(NSF)。与此同时,加强军民技术转换,互联网便是美国军转民的最佳案例(前身为国防部阿帕网)。
除了政府加强投入,民间资本是另一大来源。美国活跃的风险投资活动直接促使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新经济快速发展,美国风险投资占全球比重最高,基本保持在50%以上,且于2004年达到最高的84%。从规模来看,美国风险投资金额从1985年的25.9亿美元增长为2018年的1309.2亿美元,最高增长出现在1995-2000年期间,这也是美国互联网商业化初期,包括谷歌、雅虎等在内的企业均在此时期内成立。2000年互联网泡沫破灭后,美国风险投资行业也依然维持增长趋势。从所投公司阶段来看,美国风投是初创公司最强力的资金后盾。80年代到90年代,美国风投投资偏好从扩张期及之后阶段向种子及早期阶段转移,两者所投金额倍数(扩张期及之后阶段投资金额/种子及早期阶段投资金额)从1985年约3.8倍逐渐缩小至1999年的约1.03倍。互联网泡沫后也表现出同样趋势,从2001年约3.5倍缩小至2018年约1.7倍。从所投行业来看,软件一直保持投资金额和企业数量最高,金额占比保持在20%以上。从地区来看,硅谷的快速发展使得加州成为全美最大的风投基地,逐渐形成“硅谷技术研发与资本获取-纽约上市变现”的主要模式。1974-2014年,全美获得风投支持上市的公司在美国所有IPO中占比42%。
早期的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无论对研发经费还是研发人员的要求均远少于飞机、核弹等传统重工业产品。由于信息和半导体技术人才流向硅谷地区,美国研发主体从战争年代服务于国防军队的工业实验室,逐渐转变为国家研发中心、大学和企业三者并行状态,研发重心也从东海岸转向西海岸(详细请参考《中美科技实力对比:体制视角》)。由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具有高增长和高回报,美国企业开始不断加强研发投入。80年代开始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超过联邦政府,并于2000年达至顶峰,约占70%。
专业人才方面,联邦政府从两个角度扩大人才供给,一是增强国民兴趣,代表案例为国会1982年颁布的《计算机设备赠送法》(《Computer Equipment Contribution Act of 1982》),要求学生和公众直接使用捐赠电脑,并对捐赠设备的电脑公司进行税务抵扣。二是增强教育投资、进行教育改革,代表案例为1991年的《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Goals 2000: Educate America Act》)与1994年的《美国教育改革法》(《Improving America’s Schools Act of 1994》),将学校选择权交给学生与家长,鼓励私立、公立学校竞争,改变美国以公立学校为基础的教育体系,并提高小、初、高的教育质量,增强学生理性辩论思维和实际应用能力。同时增加财政拨款,90年代,美国教育公共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基本保持7%,同期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约在4%-5%。需求带动市场供给,教育改革提高人才数量和质量,1988年到1996年间,计算机数据处理服务、管理及公共关系、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四个服务业新增就业岗位105.6万个,增速45.6%,为高新技术产业整体增速的10倍。
1.2 建立产学研一体化体系
芯片半导体起步阶段,1938年,斯坦福大学毕业生休利特和帕卡德在恩师特曼教授的支持下创立了惠普公司,被广泛认为是硅谷起源的标志。1955年,在特曼的邀请下,“晶体管之父”肖克利将半导体实验室建立在了硅谷,并于1963年到斯坦福任教。自此,硅谷步入了高速发展时期,而斯坦福大学和硅谷的合作也成为全球产学研、创新先驱,也为90年代美国互联网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创新精神基础。
斯坦福大学与硅谷取得巨大成功之后,世界上有许多大学都争相学习效仿,但成功者寥寥,根本原因在于斯坦福大学与硅谷的崛起并非简单依靠打造产业园区、孵化器或者设立技术转让办公室,而是以一流大学、一流科研人员与初创企业为核心主体,以自由开放、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文化为基础,构建了一套各主体紧密合作、相互促进的生态系统。(详情请参考《中美科技实力对比:体制视角》)
大学是硅谷生态系统中的核心之一。以斯坦福大学为例,大学的主要作用有三点:1)对外形成技术授权和合作机制;2)对内形成技术转化服务体系;3)打造一流的师资,培养一流的人才。其中技术转化机制的核心部门为技术授权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OTL),技术授权的形式非常灵活,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费、版税、股权等等,同时斯坦福大学规定,技术授权产生的收益由科研人员、所在学院、所在系平均分配,即各占1/3。根据OTL披露的数据,2016年斯坦福大学新增141个技术授权项目,全部技术授权项目的年度收入达到9500万美元。虽然技术授权收入占学校整体年度预算比例不大,但斯坦福认为此举可以增强学校与工业界的联系,并且可以彰显自身的基础科研实力,有利于争取更多的联邦科研经费支持。此外,斯坦福也鼓励师生凭借研究成果创业,学校可以给予市场、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2004年谷歌上市后斯坦福大学作为早期投资人退出,仅这一项投资收益就达到3.4亿美元。
企业是硅谷生态系统中的另一核心。企业与大学之间多元化的合作机制令硅谷企业与科研人员也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不少企业创始人和高管与在校科研人员本身就是师生关系、同学或校友关系。此外,企业和大学的科研人员存在着广泛的互访、交流、合作和兼职,并且企业往往为大学科研人员带来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的研究灵感。这其中的一个著名例子就是谷歌和经济学教授范里安的故事。范里安一开始在硅谷另一所知名大学UC Berkeley任职,他在休假期间到谷歌兼职并帮助谷歌设计了在线广告拍卖系统AdWords,最后在大学退休后甚至成为了全职的谷歌首席经济学家。范里安认为这一职位能够让他通过接触大量的数据从而站在理论前沿,并有机会与大量优秀的业界人士交流,这一过程“非常有趣”,而他设计的AdWords也为谷歌带来每年数百亿美元收入。
由于企业的集聚,企业与企业之间经济合作的开展难度和成本大大降低。合作主要分两方面,站在产业链角度,初创企业一般提供成熟企业的上游产品、技术或服务,因此初创企业一开始只需面向企业用户而非终端消费者,可以减少初期的营销成本与市场风险,SaaS(软件即服务)领域巨头Salesforce就是一个成功案例。站在股权角度,成熟企业可以通过并购初创公司不断扩充产品线、增强技术和专利储备,苹果、微软等巨头都是活跃的收购方;对初创企业来说,既可以借助巨头的销售和用户网络加快新产品的推广,对股东来说并购也意味着更多元和便捷的退出渠道。
1.3 开展全球化,拓展国际市场
全球化具有三方面内涵。第一,市场全球化。利用建交、双边协议扩大出口范围,用美元巩固世界地位,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均为美国企业的潜在市场。由于文化、语言相近,加拿大、墨西哥、欧洲等往往是美国企业出海的主要目标。例如2019年第二季度,Facebook日均活跃用户数达15.9亿人次,其中亚太地区占比最高达38.8%,其次为其他地区和欧洲,分别为30.1%和17.8%,而美国和加拿大占比最低仅11.8%。
第二,企业运营全球化。一方面,全球化有利美国企业进行国际技术和人才的整合,美国企业往往采取设立海外分公司来进行产品和服务的推广,适度的招聘当地人才和管理团队、吸纳当地技术,可以有效降低研发和管理成本,减少进入新市场的过渡时间,提高当地竞争力。另一方面,美国企业的全球化,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本土国家和地区在该领域的发展,例如谷歌垄断全球搜索引擎(除了中国百度、搜狗;俄罗斯Yandex)、Facebook、Twitter等垄断全球社交软件(除了中国微信、微博等)、谷歌和苹果垄断手机操作系统等。
第三,金融和风投全球化。全球化加快国际资本流动,美国新经济往往成为国际资本青睐对象。除了跨国公司本身的吸引作用,美国也通过建立战略、技术等国际联盟来获得大量国际资本。仅1982-1993年间,美国在新材料、信息、生物等前沿领域对外成立超过4500多个国际联盟,1987-1993年间,外国公司对美R&D投资保持12%年增速,是同期美国公司投资增速的4倍。
1.4 建立半导体和终端产品的领先地位
除了设施基础,半导体和电子产品优势令美国互联网实力不断增强。半导体成为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迭代更新的实现基础,电子产品则为互联网应用创新提供了设备与用户基础,使得美国互联网公司创新具有极大的先发优势。
半导体方面,作为技术的发源地,美国一度领导全球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的发展。从全球市场来看,全球半导体销售额以平均9%增速从1997年的709亿美元增至2018年的4688亿美元。1986-1991年期间美国被日本赶超,全球公开销售市场份额一度跌至35%,而后通过推高日元汇率、签订双边协议、扩大日本市场等手段(详细请参考《全球半导体产业转移启示录》、《中美科技战:国际经验、主战场及应对》),美国重新夺回世界第一并保持至今,2018年全球市场份额45%,超过欧盟、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总和。从半导体企业来看,2018年全球半导体前十企业,美国共6家、前十营收占比60.9%,均为第一。
电子产品方面,主要分为个人电脑和手机。90年代至2000年末的宽带时代,联网设备主要依靠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电脑出货量快速提升,其中惠普、戴尔、苹果长年占据出货量第二、三、四名,合计平均市场份额约40%。2007年,苹果推出第一部iPhone,全球快速进入智能手机时代,苹果手机一直占领50%以上高端市场,保持手机整体市场第二,直至2018年第二季度被华为以15.9%市场份额超越。
1.5 不断调整更新反垄断法案
灵活运用反垄断法是美国政府释放市场活力、保障市场有效竞争的重要手段。美国反垄断法主要由《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克莱顿法》三部组成。早年,美国对反垄断的判断依据主要依靠企业规模和产品市场份额,一旦超越警戒线,例如市占60%以上,便会被美国司法部提起诉讼,如若被裁定垄断,美国政府和司法部可以依法拆分公司。例如电信行业最为著名的AT&T案例,拆分前AT&T几乎100%垄断美国国内和国际电话业务,1984年被司法部起诉,且司法部胜诉,AT&T被拆分为7家本地电话公司(Baby Bells)和一家新的专注长途电话公司。拆分后,包括Sprint、Verizon、MCI等在内的新玩家得以进入并抢占AT&T市场份额,打破垄断局面,市场有效竞争得以实现。
然而对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行业,“赢者通吃”属性使得将垄断依据与“特定格局”挂钩难以服众,70年代IBM案例便是一例。1969年,美国司法部认为IBM“企图垄断并已经垄断计算机行业,市场占比达76%,违反《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第二条”。IBM反驳,认为公司对未来高新技术和国家发展做出巨大贡献,政府仅以简单的市场占比来判断,“是惩罚成功者,而不是惩罚反竞争行为”,因此,70-80年代耗时最长、代价最高的反垄断诉讼以失败告终。面对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行业的特殊性,以及兼并收购和全球化趋势,美国政府关注重点转向“滥用垄断地位和权利”。1999年,19个州和司法部组成联盟起诉微软滥用垄断地位阻止竞争对手竞争,希望将微软公司一分为二。为避免拆分,微软公司同意停止司法部所列的禁止行为,例如将浏览器软件与可视窗操作系统软件捆绑销售,双方和解。如今,美国政府依然保持反垄断精神,并于2019年9月开启针对谷歌、Facebook在广告和搜索领域的调查。
2 为什么中国互联网能崛起?
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始于90年代,大致经历5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期(1989年-1995年),以张树新1995年创立第一家互联网公司瀛海威为标志,中国正式开启互联网商业道路。第二阶段为商业和运营模式探索期(1996年-2001年),这一阶段新浪、搜狐、网易等公司相应成立,但是由于技术落后、网民培育尚处于初期,互联网行业处于黑暗中摸索状态。第三阶段为行业明朗期(2002年-2004年),以2002年7月搜狐首次宣布盈利为标志,中国互联网行业开始盈利,与电信运营商合作进行网络广告、网络游戏等业务是该阶段的主要商业模式。第四阶段为急速增长和大企业涌现期(2005年-2009年),以BAT在美国、香港上市为标志,中国互联网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并且奠定日后中国互联网格局。第五阶段为创新培养期(2010年-至今),以微博、美团等新一代互联网企业成立,手机联网用户逐渐超越宽带用户为标志,移动互联的地位急速提升,通过BAT等传统企业培育、全球风投支持、政府鼓励,新生企业不断诞生。
以电子商务为例,2010至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从4.5万亿元涨至31.6万亿元,连续7年保持全球第一。对比中国与金砖四国自90年代开始的网络连接情况,目前中国每百人联网人数依然少于俄罗斯与巴西。为何中国互联网能够取得如此迅猛的发展?:
2.1 经济快速增长
1988年-2018年,与其他金砖国家相比,中国GDP以平均13.7%增速增长,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而其他四国均出现经济剧烈波动和负增长情况。
与美国的情况类似,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为研发投入提供了保障。自2000年开始中国加大研发投入,费用超过金砖四国总和,逐渐向发达国家和地区靠拢。2013年中国研发费用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高研发投入国家,2018年研发费用为19677.9亿元,研发强度达到2.18%(详细请参考《全球科技实力对比-全球视角》。
其次,经济发展使得中国政府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基础交通建设,为国内快递物流和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基础。以公路为例,从公路总公里数和密度来看,2018年全国公路总里程为484.65万公里,位列全球第三,密度达50.5公里/百平方公里(不包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高于俄罗斯、巴西、南非,低于印度。从公路质量来看,中国三级及以上公路共108万公里,占比22.3%,远高于金砖四国。完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线路,可以有效降低货品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得益于《邮政法》赋予的政治地位和全国最全面的网点布局,90年代上半期,EMS垄断我国快递行业,市占率高达98%。随着改革开放、外企进入,EMS地位受动摇,90年代末,以申通、顺丰、宅急送等为代表的民企抢占超过50%以上的同城和异地快递市场份额,以联邦快递、DHL等为代表的外资企业抢占国际快递份额,快递市场竞争加剧。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产生的巨大需求使民营快递企业脱颖而出,逐渐成为以电子商务为主的互联网物流基础,2007年-2018年,我国快递业务总量从12亿件增长至507亿件,11年增长超42倍,自2010年开始约70%业务量来自电商,且于2014年开始保持全球第一。由于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之间高度的相关性,两者加强合作并衍生出不同的服务和模式,例如从传统的送货上门到自助快递收寄(例如丰巢)、从客运卡车到高铁和无人驾驶车、从外包第三方到自建快递物流(例如京东)等。
2.2 人口红利
统一的市场、语言、文化是互联网企业能够利用网络效应进行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扩张的重要前提。人口红利作用凸显,主要表现为三方面,人口数量、年龄结构和人口质量。
我国人口多年保持全球第一,1997年人口总数为12.4亿人,全球占比为21%;2018年我国人口总数近14亿,全球占比小幅下滑至18.4%。1997年我国网民数量为62万,网民总数占比仅0.05%;截止2019年6月,我国网民数量达8.54亿,网民渗透率提升至61.2%。
20世纪60年代与80年代的婴儿潮成就了千禧年后互联网快速发展的“网民红利”。9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的互联网,其使用人群集中在21-35岁。因此,自70年代开始的人口年龄结构将影响未来网络使用率。与其他金砖国家相比,0-30岁群体占比方面,中国高于俄罗斯,但低于印度、巴西和南非。由于人口总数、人才质量、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因素,对比其他金砖国家,中国的人口年轻化对互联网的促进作用更明显,1979年、1989年、1999年、2009年、2019年0-30岁群体人口总数占比依次为65.5%、60.1%、51.6%、42.9%、36.6%;对应的20-29岁主力网民占比呈阶梯型下滑,从1997年的65.3%下滑至2019年的24.6%,与此同时,30岁以上网民比例不断增加。70-90年代的人口年龄结构保障了我国互联网约20年发展,但优势逐渐递减,与之崛起的是印度、南非等依然拥有较年轻群体的国家和地区。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渗透加强,乡镇、乡村等成为新的争夺地区,而高龄群体逐渐替代中青年成为主要攻略目标。
高校毕业生和工程师人数增加,成为中国互联网企业的重要研发力量。我国连续6年研发人员总数位于全球第一,2018年全国研发人员达419万人,此外科研论文和专利数量也位居全球前列。与此同时,理科类硕士以上毕业生总数占比不断提高,从2009年的12.1%提升至2018年的15.9%。国际对比方面,2014年自然科学与工程学学士学位获得人数排名靠前的国家与地区分别为中国(145万)、欧盟8国(57万)、美国(38万)、日本(12万)、韩国(11万),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而博士学位获得人数的国家与地区排名为欧盟8国(4.92万)、中国(3.18万)、美国(2.98万)、日本(0.59万)、韩国(0.55万)。从科学与技术领域全职研究人员数量来看,2017年排名分别为中国(174万)、美国(140万)、日本(68万)、德国(41万)、韩国(38万)。中国高质量人才供给远高于其他金砖国家。(详细请参考《全球科技实力对比-全球视角》)。
2.3 政策大力支持
中国政府一方面高度支持我国互联网发展,加深互联网的跨界融合作用,例如2015年颁布的《“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首次将“互联网+”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与金融、医疗、出行、制造、教育等行业结合,发挥互联网高增长、快渗透的作用。其次,规范互联网行业秩序,例如2019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强化电商平台责任和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政府提高了例如谷歌、Facebook、Twitter等国外企业进入内地市场的门槛,给予微博、微信等相对友好的发展环境。由于Facebook、谷歌等平台不主动进行内容过滤筛选,较高频率出现违禁词汇和内容,有违中国法律,被禁进入中国大陆。即使在发达的西方国家,也并非“言论自由”,政府监管内容分享平台进行舆论管控并不少见,例如德国明令禁止散播“同情或支持纳粹的言论”(德国刑法《Strafgesetzbuch section 86a》)。此外,由于海外互联网巨头违法收集用户信息、掌握用户数据,屡次被判罚,例如2019年1月,德国政府认为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滥用垄断地位,未经用户允许收集数据,将对其做出决裁。
2.4 国产智能手机崛起
2018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5亿台,中国市场销量份额约占30%、为全球第一。早期因为技术不达标、模仿设计等问题,国产手机品牌一直受到诟病,只能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来稳住中低端市场。2012、2013年以来,以华为、小米、OPPO、Vivo为代表的国产手机品牌不断加大研发投入,逐渐摆脱模仿身影并开始崭露头角。
从全球市场来看,2019Q2市场份额前六位厂商分别为三星(22%)、华为(16%)、苹果(10%)、小米(9%)、OPPO(9%)、Vivo(8%),华米OV市占率自2016年第一季度的20.2%上升至2019年第二季度的42%,三星和苹果的市占率则从13、14年的高峰逐渐下滑,2018年第二季度华为全球市占率首次反超苹果,并保持至今。
中国市场方面,2019Q2市场份额前五位厂商分别为华为(36%)、OPPO(19%)、Vivo(19%)、小米(12%)、苹果(6%),华米OV市占率合计达86%。三星由于在中国市场的战略出现失误,目前市占率少于1%;苹果创新乏力,对市场的吸引力逐渐下滑,目前市占率仅6%。
2.5 以BAT为主的互联网巨头扶持
进入中国互联网行业第五阶段,由于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强平台属性和生态化趋势,相比红杉资本、IDG等风投和产业基金,以BAT为主的互联网企业通过投资布局、孵化、裂变拆分等方式,覆盖越来越多的垂直领域,挖掘新市场并抢占资源。截止2019年9月,BAT全球投资并购企业行为超过1300余起,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投资公司分别为239家、483家、651家。除了自身企业主营业务,例如百度的广告业务、阿里巴巴的电商业务、腾讯的游戏业务外,投资涉及企业服务、交通出行、医疗健康、社交、新闻等众多领域。从各自所投行业来看,百度重点发展企业服务,投资数量达46起,所投公司包括江行智能、阿波罗智行等;阿里巴巴同样偏好企业服务,所投数量达81起,公司包括商汤科技、数梦工厂等;腾讯更倾向文娱媒体,所投数量高达151起,公司包括快看漫画、知乎、喜马拉雅等。
BAT热衷挖掘和培养新一代互联网企业和独角兽。BAT的高额高频投资行为,促进中国互联网初创企业成长,从成功退出(包括上市、被兼并收购等)来看,与BAT关联的全球互联网企业超过100家,与百度相关的包括爱奇艺、猎豹移动、蔚来汽车、宜人贷等;与阿里巴巴相关的包括美团点评、神州优车、饿了么、lyft、宝宝树等;与腾讯相关的包括优信拍、Bilibili、虎牙直播、拼多多、趣头条、蔚来汽车等。从独角兽来看,超过50%以上中国独角兽与BAT有关联,其中,腾讯与阿里巴巴捕获独角兽数量更高,依次为78家和38家,例如蚂蚁金服、商汤科技、今日头条、旷世科技等。
3 启示与建议
中国互联网的崛起得益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合理分工。政府一方面大力度甚至超前地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和高等教育等具备正外部性的领域,一方面在发展初期给予产业一定的支持,企业之间则依靠研发创新和市场机制充分竞争。而长期存在垄断的行业,则由于缺乏市场竞争、迟迟无法形成国际竞争力。
建议:1)以更大决心、更大勇气、坚定不移地推动新一轮改革开放,保障宏观经济稳健增长。保护知识产权、放松管制、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营商环境,建设高水平市场经济和开放体制。
2)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由政府主导加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投入,由企业主导加大试验开发投入。技术方面,加大对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发投入;政策方面,对于企业尤其是中小初创企业主导的研发活动应加大减税力度,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体制方面,加快科教体制改革,建立市场化、多层次的产学研协作体系。
3)改革教育管理制度,夯实基础教育,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切实提高教育、科研人员收入待遇,给予教职和科研人员在创业、兼职、咨询方面更大的自主权。
4)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科创板注册制改革。从中美经验可以看出,风投和资本市场对互联网行业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为此亟需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和机制,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拓宽初创企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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