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官方消息和其他公开信息,自2020年初COVID-19大流行开始以来,G20国家政府已承诺通过新的或修订的政策支持不同的能源类型,金额至少为5768.2亿美元。这些公共资金承诺包括:
- 通过220项政策(105项量化和115项未量化),至少提供2042.4亿美元用于无条件的化石燃料(unconditional fossil fuels)。
- 通过40项政策(30项量化和10项未量化),至少386.3亿美元用于有条件化石燃料(conditional fossil fuels)。
- 通过146项政策(85项量化和61项未量化)为无条件清洁能源至少提供488.6亿美元。
- 通过134项政策(89项量化和45项未量化)提供至少1814亿美元用于有条件清洁能源。
- 通过90项政策(46项量化和44项未量化)为其他能源至少提供1036.9亿美元。
按能源类型划分,20国集团国家对油气的承诺投资额至少为1890.1亿美元。此外,20国集团成员国对煤炭承诺至少投资242.5亿美元。此外,没有为基于化石燃料的氢确定公共资金承诺。最后,20国集团国家承诺向多种矿物燃料提供至少165.9亿美元。
承诺通过货币和财政政策支持20国集团国家经济和人民以应对危机的大量公共资金也可能使能源部门的不同部门受益。但是,这些数值无法从官方立法和声明中获得,因此未包含在数据库中。
这些公共资金承诺是对许多其他政府政策的补充,这些政策在COVID-19大流行之前就已经存在,以支持不同的能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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