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研究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业务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既注重从理论层面上梳理信 托在破产重整中的一般性制度功能及其局限,也聚焦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实务中已经出现的具 体难题,并尝试提出应对思路。
报告系统阐述了信托制度与破产重整制度的共同理念和运行 机制,这是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的制度基础。报告对国内外相关实践进行了介绍,尤其是 对美国较为常见的大规模侵权案件重整信托的应用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讨论,指出信托制度在 解决社会痛点问题上可以有所作为。
报告丰富了监管分类的维度及内涵,创新性地从信托功 能维度提出了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的三类模式,即以重整企业作为委托人“ 重整企业服务 信托模式”,以债权人作为信托委托人、以管理重整企业债权为主要方式的“ 债权人服务信 托模式”以及发挥信托产品金融属性挽救困境企业的“ 纾困服务信托模式”,并对三类业务 模式的业务逻辑、交易结构、实践操作难点及应对思路进行了讨论,同时对信托参与市场化 重组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报告还对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业务进行了展望,从完善 配套制度、健全业务规范和发挥行业机构协调功能的角度提出了初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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